9月12日,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嘉兴市与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嘉兴昆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关于江苏嘉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连云港石化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卫星控股和昆元投资持有的江苏嘉宏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为15.235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连云港石化将持有嘉宏新材100%股权,嘉宏新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关联方情况
宏嘉新材料
卫星控股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于2020年12月27日签署徐圩新区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承诺建设内容包括年产90万吨烯烃原料加工及下游HPPO、丙烯腈、ABS装置、丙烯酰胺等高性能材料产业链项目及相关公辅设施等(以下简称“高性能新材料项目”),总投资为202亿元 (含税),并由嘉宏新材具体负责实施。
该项目现已建成3套45万吨/年HP装置、1套40万吨/年PO装置、220KV总降、高架火炬及配套仓储和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截至2023年7月31日,高 性能新材料项目累计投资额为40.42 亿元(含税)。
完善C3产业链
卫星化学拥有从轻质化原料到化学新材料产业链一体化的优势,大力发展新能源材料、高分子新材料与功能化学品。
嘉宏新材PO装置采用HPPO法制环氧丙烷工艺技术,是目前世界范围内较为先进的制作工艺,对比同产品生产工艺及装置,生产污水产量减少70%~80%,单耗降低35%,具有较高安全性及稳定性。本次交易完成后,能进一步发挥公司产业链一体化的优势,完善公司C3产业链产品结构,同时形成公司环氧丙烷与环氧乙烷两大产品互补,延伸下游环氧衍生物高端化学品产业链。